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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案例|法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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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當事人與家族成員分割共有土地,順利讓當事人取得找補之補償金現金
親屬家族間往往會因為繼承及分割的原因,共同持有一筆乃至數筆土地長達幾十年,而其中成員往往苦於看似為資產階級(擁有土地持分),卻沒有充足現金生活的狀態。 經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讓本案當事人透過分割訴訟方式,順利跟家族成員間解決土地分割的糾紛,並說服法院以估價方式,讓本案當事人取得與市價不遠的補償金現金,解決經濟上的問題,也方便處分。
2025年12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遭國防部否准之報考國軍志願役預備士官班聲請人,獲准予報名參加考試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行政訴訟法上的暫時權利保護制度十分著名,不只是因為其有在訴訟程序終結前優先保護人民的可能,也因為那驚人的駁回率......是的,在我國行政訴訟實務上,聲請假處分非常難通過法院的審查,一年中少有幾人聲請成功。 本件當事人報名國軍志願役專業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卻因當事人曾患有精神官能症之病史,遭國防部拒絕其報名參加考試。嗣經由本所主持律師協助,提出聲請人雖曾患有精神官能症,然業經治癒已無明顯情狀,未有日常生活功能、職業功能減損之情事,並持有相關診斷證明書佐證,相對人國防部不問聲請人是否痊癒及是否具其他客觀不能執行職務之事證,逕一律認定為體位不合格而否准其參加,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且該否准對聲請人將發生重大不可回復之損害等事由,成功說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獲得其認同,認有必要加以防止該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之相當可能,是應准該假處分之聲請,准予我方當事人報名參加該考選。
2025年12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遭詐騙集團欺騙而淪為人頭帳戶的當事人,在認罪的狀況下仍獲刑事不起訴處分
在現在的台灣,遭詐騙集團欺騙而淪為幫助詐欺及洗錢防制法共同被告的人頭帳戶當事人屢見不鮮,且實務上往往認定人民遭詐騙集團騙取銀行帳戶的帳號密碼具有不確定故意,而極度可能成罪。 本件的當事人與一般狀況不同,在偵查程序之初就已經認罪,但在本所主持律師的協助下,透過跟被害人和解降低程序風險,並同時以各式案例及獨特法律觀點說服檢察官。最終幸經檢察官採信,認為縱使被告已經認罪,但本件犯罪情節輕微,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2025年12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遭訴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之當事人獲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免於牢獄之災
本件當事人因一時失慮,為了讓所承辦的工程持續在建設進度中,在承攬工程期間使用了前負責人的印信而誤觸法網。 在本所主持律師的協助下,向法院說明告訴人與被告間本就存在財務糾紛,雖然被告客觀上確實有犯罪,但其實係肇因於二者間的契約爭議,情節並非重大。後獲法院認定本案確實有罪,但得以繳納罰金之方式免於牢獄之災。
2025年12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涉遭仙人跳的當事人取得刑事不起訴處分
當代大學生對於兩性交友及性愛的態度已經與過往不同,不同的情感觀念形塑不同的兩性關係。然而本案當事人與從網路上認識的告訴人合意性交後,卻遭該網友在事後脅迫不給錢就要提告。 經由本所主持律師對於該案件的及早介入,並透過客觀證據說服地檢署,主張告訴人並非遭強制性交,而係在與本所當事人合意性交後欲獲取錢財始為本件告訴,且告訴人的上開行為即為俗稱的仙人跳而另涉嫌恐嚇取財罪,後獲地檢署採信,給予我方當事人不起訴處分。
2025年12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遭朋友詐騙之當事人提起刑事告訴,並說服地檢署給予起訴處分。
朋友間的金錢糾紛是否會構成刑事犯罪,往往取決於客觀的證據與法律上的觀點,此部分即有賴於律師對於證據跟法律爭點的敏感度。 本件當事人與被告原為朋友,然被告竟因缺錢花用,以詐術方式詐取當事人的金錢高達數百萬元,經本所主持律師的協助,除了為當事人獲得得以強制執行被告財產的調解筆錄外,更透過先前案例及經篩選的法律觀點角度切入,進而說服檢察官起訴。
2025年12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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