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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鄭仲昕律師協助遭房仲以錯誤資訊誤導而簽約之當事人逆轉一審敗訴判決,於二審獲勝訴確定判決

本件當事人是個買中古屋的新手小白,在仲介提供錯誤的抵押權資訊下,與賣方簽了兩千多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

本件當事人於一審時並非找本所律師協助,主要訴訟策略竟是不斷主張房仲有保證貸款成數而構成履約瑕疵,故欲請求損害賠償。此等主張遭一審法官認為有正常經驗之人都知道無人可以保證貸款成數,故判決當事人敗訴。

之後本件當事人尋求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改以「仲介提供錯誤的抵押權資訊違反忠實調查義務,進而導致我方當事人面對無法準確評估貸款成數之風險」為主要法律主張,後獲二審法院採認,逆轉一審敗訴判決,而給予我方勝訴確定判決,讓當事人在最終取回近90萬元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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