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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新聞|兒少性侵追訴期民法未同步修法 民團籲比照改自被害人成年起算
民團高呼,要為性侵害的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立法院保護遭性侵兒少,今(2026)年7月三讀通過兒少性侵害追訴期修法,明定追訴期改為自未成年性侵被害人滿20歲後才起算,但尚未完全接住性侵受害者,因為性侵害的民事損害賠償求償期間仍有限制,目前最多只有10年。
民事請求權釋憲律師鄭仲昕認為,「他們甚至沒有去注意到,其實很多加害人是家中長輩,那他們要如何去請加害人去提起這樣子的民事訴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新聞稿|性侵害刑事追訴權再進一步 「民事請求權」改革刻不容緩|立法院記者會
民事請求權釋憲律師鄭仲昕分享,他和楊律師、翁律師也是參考了許多前人努力後留下的統計數據與論述,包含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刑法追訴期釋憲案的資料等。他提到現行的民法來源,其實是源於古老的大清律例,並且大清律例在損害賠償的時效規定還是 20 年,到了中華民國卻自動縮減成 10 年。長期以來,並無隨著時代有任何修正。
他並駁斥法務部針對性侵害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釋憲案的回應。法務部主張未成年性侵被害人可以告訴父母家長或社工等支持系統,讓法定代理人提起訴訟,卻沒有正確認知到未成年被害人可能有結構性或權力不對等的問題,或是家長本身就可能是加害人。
尖端出版|鄭仲昕律師/話題新作《死亡花》一個殺了233人換取治百病醫術的醫科生,卻想換取總統特赦?死刑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總統的特赦處分嗎?
死亡花主角李英煥為了神乎其技的醫術,殺了223個人以便做於人體實驗,並試圖在審判的過程中,透過「如自己被判有罪就會自盡。要是自己死了,治百病的技術就會消失」之說詞,以及透過實際操作治百病手術的方式,試圖換取總統特赦的機會,並且韓國總統似乎也動搖了……如果此事發生在現實的我國,李英煥可以透過行政訴訟請求總統特赦嗎? 來看 公法的斯德哥爾摩鄭候群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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