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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案例|法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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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遭詐欺之當事人向詐騙集團追討損害賠償,成功獲取近百萬元之民事勝訴判決
我國詐騙猖獗,許多無辜過好自己生活的小老百姓就被這些罪大惡極的詐騙集團騙取畢生積蓄,導致淪落到找不到下一餐的生活。 本件當事人便是遭詐騙集團詐欺大筆金額之被害者,本所鄭仲昕律師協助為其主張將分散在全台各地的詐騙集團成員統合進被害人居住地台中的地方法院審理,除了避免舟車勞頓,也能透過一次訴訟將所有遭詐騙金額一次主張處理,避免訴訟延宕。後獲法院認可,給予我方當事人99萬元(含利息則破百萬元)之勝訴判決。
2025年12月1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遭老公出軌起訴離婚之女方當事人,獲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之家事裁定
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爭奪戰往往是離婚案件中最讓人心痛的一塊,不只常使父母雙方撕破臉對簿公堂,甚至會讓子女陷入到兩難局面。 本案前期由本所鄭仲昕律師與合作律師李昭儒律師協助,主張本案對造為出軌一方,長期將生活重心放在小三身上,並沒有專注於未成年子女的照顧事宜。當事人後獲家事法院裁定為未成年子女的主要照顧者,得就重要事項為未成年子女單獨決定。
2025年12月1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台中警察局第六分局訴請拆屋還地獲民事勝訴判決
本件被告為退休警察(已過世)的遺眷,在丈夫過世前皆居住在警局宿舍當中,然而法律上其早已失去居住之資格,該遺眷在丈夫過世後也長期居住在中國大陸並未返台,卻拒絕返還宿舍給警局,甚至增建許多違建項目在原本宿舍之周邊。 本所鄭仲昕律師透過現行法律之說明,主張該遺眷已經失去居住在警察宿舍的資格,且實際上也並未長居於此,其所增建之違建部分亦無保留之正當性。後獲法院認可,判決該遺眷必須拆除違建後將宿舍及土地皆返還給警察局,以利公用財產之使用及活化,給予我方勝訴判決。
2025年12月18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律師協助遭鄰居占用土地之當事人,獲返還土地之民事勝訴判決
與鄰里的糾紛往往是法院案件的常客,尤其遇到鴨霸不講理的鄰居,常憑自己住在當地較久而欺負後面搬來的住客。本件便是發生鄰居長期占用我方當事人土地停放私人車輛、興建雨棚等狀況,導致當事人無法停放自己的車輛在土地上。 隨後本案當事人尋求本所鄭仲昕律師的協助,鄭仲昕律師透過相關證據及請法院進行現場勘查等調查方法,讓法院相信確實鄰居存在佔用我方土地停放車輛的情形,故後獲法院給予我方勝訴判決,阻止了鄰居的惡行。
2025年12月18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律師協助台中市消防局及警察局清水分局獲國賠之民事一審勝訴判決
失火責任的歸屬往往會由消防局透過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為判斷,如果不服該鑑定書之結論,應依「內政部消防署火災鑑定委員會設置要點」向消防署火災鑑定委員會申請「再認定」之救濟管道。 本件原告為火災鑑定報告的失火責任人,並經刑事判決確定。卻因不服該火災鑑定報告,直接向消防局及清水分局提出國賠訴訟。 經台中消防局尋求本所鄭仲昕律師協助後,鄭仲昕律師主張消防局火災調查科係依據現場燃燒後狀況、火流延燒路徑、燒損程度事實、轄區分隊火災出動觀察記錄與關係人談話筆錄供述內容等,經勘查小組研判共識做成結論,並由案件承辦人員主筆撰寫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再者,消防局係依照公正、專業、客觀之立場,進行火災原因調查鑑定工作,並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移送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予被告清水分局,並供刑事案件偵查、審判之參考,其行政程序皆為正當合法;況且如果原告不服該結果,應該是要提出再認定的救濟,而非逕自提起國賠訴訟。 上開法律上主張後獲法院認可,認為消防局及清水分局並無違法,原告的主張無理由,給予我方民事一審勝訴判決。
2025年12月18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因詐騙集團欺騙而淪為車手卻遭起訴加重詐欺之當事人,獲論普通詐欺罪較輕刑度之刑事一審判決
本件當事人因遭詐騙集團欺騙,遭不法份子 請求當事人協助轉帳,並向經濟窘迫的當事人稱只要協助轉帳就可以獲得一定的報酬,故因協助轉帳遭地檢署起訴詐欺及洗錢罪的共同正犯,甚至起訴加重詐欺此等重罪。 後於刑事一審的審理程序中,鄭仲昕律師透過當事人認罪、而律師向法院說明本件應不構加重詐欺理由之方式,降低認罪風險。後獲法院採認,認為檢察官對於加重詐欺之起訴舉證不足,而給予我方當事人僅論以普通詐欺罪,取得較輕刑度之刑事一審判決。
2025年12月15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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