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與合作律師共同協助車禍當事人獲得110多萬元之損害賠償。
- 仲昕 鄭
- 5月5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交通事故發生後,多數當事人往往低估自身權益,或在保險公司與對方壓力下,接受不合理的賠償條件。本案中,當事人因車禍事故受有身體傷害及財產損失,初期對方僅願提出遠低於實際損害的賠償金額,雙方協商陷入僵局。
本所由鄭仲昕主持律師與合作律師李昭儒律師共同合作,全面盤點當事人損失,從醫療費用、後續復健支出、工作損失,到精神慰撫金及勞動力減損,逐一建立完整的損害計算架構。同時,透過調閱事故相關資料、分析肇事責任比例,並結合醫療診斷證明與專業意見,強化請求權基礎,使整體主張具備充分證據支持與法律依據。
在訴訟與協商並行的策略下,一方面透過嚴謹書狀論述向法院具體呈現損害全貌,另一方面於和解過程中持續施加法律與證據壓力,有效提升對方賠償意願與金額。最終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逾新臺幣110萬元之損害賠償,遠高於對方初始提出之條件,實質保障當事人權益。
本案顯示,交通事故求償並非單純金額談判,而是證據整合、法律評價與策略運用的綜合展現。唯有透過專業介入,才能避免權益被低估,並在關鍵時刻取得有利結果。
若您或家人遭遇車禍事故,建議及早諮詢專業律師,釐清責任歸屬與可請求項目,才能在複雜的理賠與訴訟過程中,穩健守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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