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因移動店門口違停車輛而遭訴強制罪的當事人,獲刑事不起訴處分

本件當事人經營服飾業,在台北西門町小有名氣。然而告訴人卻因一時方便將自己的機車停放在店門口,導致顧客無法正常出入,當事人就自行將機車移動到店門旁邊,卻遭告訴人怒稱移動的位置是紅線,進而對本件當事人提起強制罪的刑事告訴。

當事人尋求鄭仲昕律師協助後,鄭仲昕律師向檢察官說明基於過往實務案例,強制罪成立必須要對人施強暴,但本件當事人是在告訴人離開後許久才自行移動車輛,並不符合強制罪的要件,並提出相關判決作為說明。後獲檢察官肯認,給予我方當事人不起訴處分,還其清白。


留言


Copyright © 2023 鄭仲昕律師/理白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Proudly created with Wix.com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