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鄭仲昕主持律師協助因一時衝動稱要對桃園機場國境事務大隊辦公室不利之當事人獲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免於牢獄之災
- 仲昕 鄭
-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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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屢屢接獲不明訊息,稱要在機場和機捷沿線放炸彈等新聞,充斥在台灣大大小小的媒體中,有些是惡意的模仿犯,有些則是因對機場人員心懷不滿的情緒無處發洩,卻一時衝動選擇了違法的方式抒發自己的情緒。
本件當事人便是曾與外籍配偶共同申請讓外籍配偶依親來台時,因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之人員及航警在執法過程中存在行政瑕疵,並且拒絕自己的外籍配偶入境來台,一時氣憤便數次發放郵件稱要對當時的航警人員不利,甚至一時衝動稱假設要炸掉桃園機場國境事務大隊第三隊的辦公室等語,後經國境事務大隊之公務員依法提起刑事告訴,認為當事人存在違反民用航空法危害飛航安全、侮辱公務員及恐嚇危安、恐嚇公眾等行為。
當事人嗣後尋求本所鄭仲昕律師的協助,在偵查中鄭仲昕律師協助當事人說明其所以謊稱假設要炸掉辦公室等語是因外籍配偶被拒絕入境一時氣憤,亦未達「危害飛航安全或其設施」之程度,當事人也沒有進一步有自我證明之外觀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之危害動作,故至多僅構成恐嚇危安及恐嚇公眾罪,幸經檢察官採認,認為當事人並未違反民用航空法危害飛航安全,也無侮辱公務員。又後經法院之刑事一審裁判,給予我方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免於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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