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警局通知說我涉嫌販賣或進口侵權商品(商標權/著作權)怎麼辦?鄭仲昕律師完整解析
- 仲昕 鄭
- 6月4日
- 讀畢需時 4 分鐘
收到警方通知「涉嫌販賣或進口侵害商標權或著作權商品」,多數人第一反應會是緊張甚至誤以為只是行政違規,但在台灣,這類案件通常已進入刑事偵查程序,嚴重時可能涉及《商標法》或《著作權法》的刑責,甚至伴隨後續的民事求償與扣押財產風險。
本文將以實務角度,說明收到通知後應如何處理、法律風險、以及常見的防禦策略。
一、警方通知代表什麼?不是普通詢問
當你收到警方通知,常見形式包括「通知到案說明」、「調查筆錄通知」或「被告身分偵訊」,通常意味著:
已有權利人(品牌商或著作權人)提出告訴
海關或警方查獲疑似侵權商品
電商平台或物流資料被調取
案件已進入刑事偵查階段
在《商標法》與《著作權法》中,若涉及「明知仍販售」或「有營利目的的散布」,可能成立刑事責任,而非單純民事爭議。
二、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
(一)商標法責任
若販售仿冒商品(例如假精品、假鞋、假3C品牌),可能涉及:
明知為侵害商標仍販售或輸入
處罰包含:
3年以下有期徒刑
併科罰金
若數量龐大或金額高,實務上檢方會認定具有「營業性質」,刑度與壓力都會上升。
(二)著作權法責任
若涉及:
盜版影片、音樂、軟體
未授權圖像、設計、商品化內容
代購或販售侵權內容商品
可能構成:
5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額罰金
沒收侵權物與設備
三、案件最常見的三種來源
實務上,這類案件多半不是「突然被抓」,而是以下來源:
海關查扣進口貨物
電商平台檢舉(蝦皮、露天、Amazon等)
品牌公司蒐證後提告(釣魚購買、監控賣場)
因此,即使只是「代購」、「小量販售」,也可能被認定成立侵權。
四、收到通知後第一步該做什麼?
1. 不要自行忽略或拒不到案
不出面可能導致:
被通緝或拘提風險
檢方直接依現有證據起訴
2. 立即停止相關販售行為
包括:
下架商品
停止進貨
停止社群或電商銷售
避免被認定「持續犯罪」。
3. 整理完整交易資料
包括:
進貨來源(供應商、對話紀錄)
發票、匯款紀錄
出貨數量與金額
是否有標示品牌或仿冒標誌
這些會直接影響「是否成立故意侵權」。
4. 儘早諮詢律師
這類案件的關鍵在於:
是否構成「明知」
是否只是「不知情誤買」
是否有轉售營利意圖
在偵查初期的筆錄內容,會直接影響後續起訴與否。
五、檢警通常如何認定「侵權」?
實務上會從以下幾點判斷:
價格是否明顯低於市價(仿品特徵)
是否有品牌標誌但來源不明
是否大量進貨或反覆販售
是否有「正品代購」但實際為仿品
是否曾被告知侵權仍繼續販售
其中「明知」是刑責成立的核心要件。
六、可能的法律結果(非常重要)
依案件嚴重程度,可能結果包括:
(一)不起訴
常見於:
不知情購入
證據不足
單純個人少量販售
(二)緩起訴
常見條件:
初犯
願意和解
支付一定金額給公庫或被害人
(三)起訴與判刑
可能包含: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沒收侵權商品與收益
民事損害賠償
七、是否一定會賠償品牌方?
即使刑事案件處理完,品牌方仍可能:
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要求「法定賠償金額」
要求下架與公開道歉
部分品牌甚至會以「每件商品計算賠償」,金額可能從數萬到數百萬不等。
八、常見辯護策略(實務重點)
在律師實務中,常見有效抗辯方向包括:
1. 無故意(不知情)
例如:
供應商聲稱為正品
無品牌包裝或仿冒特徵不明顯
2. 非營業性質
例如:
少量轉售
非持續經營行為
3. 來源合法或無法證明侵權
若檢方無法證明商品為仿品,仍有機會不起訴。
4. 和解撤告
在商標案件中,部分情況可透過:
和解金
停止侵權承諾書
促成撤告或緩起訴。
5. 告訴人告錯對象
九、為什麼一定要在筆錄前處理?
很多人會在偵查中說錯話,例如:
承認「可能是仿的但便宜」
承認「知道不是正品但好賣」
誤以為只是行政問題
這些陳述會直接成為「故意侵權」的關鍵證據。
十、結語:這類案件的關鍵不是「有沒有賣」,而是「你知不知道」
侵害商標權與著作權案件,在法律上最核心的爭點不是是否有販售,而是:
是否「明知」仍進行銷售或進口
因此,每一份進貨紀錄、每一次對話、甚至第一次筆錄內容,都會影響整體結果。
若已收到警方通知,建議不要自行應訊或猜測法律風險,而應先釐清案件類型與證據結構,才能有效降低刑事與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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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警察通知有違反商標法或著作權法,要求去做筆錄,建議盡速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避免錯失案件黃金處理時間。
以下是本所協助因遭提告違反著作權法的當事人,獲刑事不起訴處分及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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